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广泛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大力推进“三高一特”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蓝色珠海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珠字〔2013〕8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现发布2015年度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申报工作通告。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创新创业团队
1.创新团队
创新团队是指由我市企业从市外引进,合作开展新产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的团队。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申报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团队成员需与企业签订意向性合同,承诺入选后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如已签订正式工作合同,则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间应在2013年1月1日之后;团队成员之间已经在有关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方面稳定合作2年以上。
(2)创新团队已经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申报的项目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预期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带动作用。
(3)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一般应为项目的主要研发人员,团队带头人还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掌握业内公认的领先技术。
(4)用人单位必须是在珠海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用人单位应具备团队项目实施的良好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
2.创业团队
创业团队是指携带技术、项目、资金来我市创办企业的团队。团队应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申报应符合下列条件:
(1)创业团队必须在珠海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企业注册时间应为2010年1月1日之后,所创办的企业实缴资本300万元以上。企业应具备所申报项目实施的良好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
(2)创业团队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3)团队成员中应包括创业经验丰富的人员或曾任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拥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人员。
(4)团队带头人或核心成员之一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团队成员持企业股份总额(以技术入股占比或实缴现金占比为准,其中技术入股须经法定机构评估)不低于30%且成员之一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副总经理以上职务。
团队申报的项目应符合《珠海市“三高一特”现代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已经入选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并获得我市资金配套支持的,不在本次团队申报之列。
(二)高层次人才
高层次人才分为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创业人才,且依业绩与专业水平的差异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层级。
1.高层次创新人才
凡我市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特色海洋经济和生态农业等现代产业领域从事创新工作的人才,近5年的创新成果达到广东省内先进水平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评审高层次创新人才。
2.高层次创业人才
凡我市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特色海洋经济和生态农业等现代产业领域的创业人才,包括新来我市创业的人才和已在我市创业的人才,近5年的创业成果达到广东省内先进水平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评审高层次创业人才。
申报高层次人才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近5年来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其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专长高度相关且专业水准在所从事的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在业内具有较高声望。
(3)高层次人才(一级),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近5年来取得的研究开发、创意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或做出重大贡献,或拥有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的创新创业项目且项目发展潜力巨大,在业界有很大影响力的拔尖人才。
(4)高层次人才(二级),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近5年来取得的研究开发、创意成果达到省内领先水平以上,或做出较大贡献,或拥有处于省内领先水平以上的创新创业项目且项目发展潜力较大,在业界有较大影响力的拔尖人才。
(5)高层次人才(三级),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近5年来取得的研究开发、创意成果处于省内先进水平以上,或工作成绩显著,或拥有处于省内先进水平以上的创新创业项目且项目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在业界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人才。
(6)高层次创业人才还需符合以下条件:①创业人才必须在珠海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企业注册时间应为2010年1月1日之后;②创业人才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企业前三位股东,持企业股份比例(以技术入股占比或实缴现金占比为准,其中技术入股须经法定机构评估)不低于30%,或个人实缴现金100万元以上。
年龄计算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三)青年优秀人才
青年优秀人才是指在我市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特色海洋经济和生态农业等现代产业领域工作的青年人才(分为A类、B类、C类和D类),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A类:具有5年以上技术研发、创意设计工作经历,且近5年来取得的研究成果对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有明显促进作用的技术研发人才。
2.B类:担任大中型企业管理中层以上职务3年以上,业绩突出的经营管理人才。
3.C类:创办小微企业,且企业有良好成长性的创业人才。需满足以下条件:(1)申报人在珠海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企业注册时间应为2010年1月1日之后;(2)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企业前三位股东,持企业股份比例不低于20%或个人实缴现金20万元以上。
4.D类:符合《珠海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具有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按照《珠海市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评选产生的优秀技能人才;获得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荣誉奖项或本市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的技能人才。
二、申报时间
2015年5月20日至7月10日。其中,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三、申报办法
(一)创新创业团队
具体程序、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请登录“珠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官方网站,按照《关于开展珠海市2015年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申报。
(二)高层次人才
具体程序、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请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按照《2015年度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评审申报指南》要求申报。
(三)青年优秀人才
具体程序、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请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按照《2015年度珠海市青年优秀人才选拔申报指南》要求申报。
同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团队和高层次人才项目。
四、扶持政策
按照《珠海市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管理暂行办法》、《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扶持办法》、《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办法》、《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和配偶就业促进暂行办法》和《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补充养老保险和特定医疗保障暂行办法》享受相关待遇。
五、联系方式
(一)申报创新创业团队
1.受理机构:珠海市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专项申报受理窗口(珠海市香洲区新光里三街23号1栋市生产力促进中心A102室)
2.联系电话:0756-2155021、2155022
3.资料查询及下载:珠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网站(http://www.zhkgmx.gov.cn)。
(二)申报高层次人才、青年优秀人才
1.1、受理机构:珠海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45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大楼3楼2-6号窗口)
2.联系电话:0756-2123927,2123865,2120903,2123673,2123732,2125273(传真),电子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3.资料查询及下载: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hrsj.gov.cn)—“高层次人才服务专栏”。
珠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0日
横琴创意谷介绍
横琴创意谷是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新区片区重点打造的创业孵化平台,创意谷位于横琴口岸对面,用地面积12.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7万平方米,集商务办公、商业服务、人才公寓于一体,首期3万平方米,目前土建工程已经完工,正在进行内部装修,预计6月底可建成使用。
一、发展规划
创意谷采取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方式,计划经过1年基础期、2-3年发展期、4年走向成熟期,到2020年实现“十、百、千、万”:培育十家上市企业、造就百个创业新星、打磨千家创意企业、掀起万众创业热潮,最终打造珠三角最具“互联网+”思维的创业新高地。
二、管理模式
横琴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代表横琴新区管委会履行对创意谷的管理和服务职能,通过引进专业从事孵化器运营的合作机构,未来按照“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创业孵化链条运作,形成从项目初选、产业化发展、资本运作的全链条一体化创业孵化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促进创业企业迅速成长壮大。
三、服务职能
旅欧留学创业人员将享受横琴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包括落户、招聘、发展、融资等全方位服务,有效解决创业难题。
一是提供落户注册支持。包括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一站式”服务,以及与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事务所、管理咨询公司、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对接的“一条龙”服务。旅欧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将享受办公场地租金补贴,同时谷内配套完备的通讯和网络,以及公共服务中心、会议中心、商务中心、展示厅等服务设施,留学创业人员可以实现“拎包入驻”。
二是提供企业招聘支持。设立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帮助企业进行人才招聘,解决旅欧留学创业人员不熟悉国内招聘市场难题,为创业项目汇集优秀人才。
三是提供辅导发展支持。引入内地领先的创业孵化机构,为旅欧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提供专业的创业培训辅导以及最先进的创业资讯服务,辅助创业项目发展壮大。
四是提供融资支持。横琴新区目前已注册各类金融机构889家,能够为旅欧留学人员创业项目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横琴新区将配套专项资金,用于场地日常运营、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用途,符合条件的旅欧留学人员创业项目可获得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横琴金融投资有限公司还将加强与国内外优秀投资机构合作,定期邀请投资机构遴选优秀创业项目,为旅欧留学人员创业项目提供风险投资。未来还将引入新三板服务合作平台,使创业企业足不出谷,即能实现从Idea到资本市场挂牌的创业梦想。
四、横琴新区优惠政策
横琴新区作为粤港澳紧密合作示范区,特区中的特区,国务院已赋予横琴包括企业所得税优惠在内的多项优惠政策。广东自贸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挂牌后,横琴实现了国家级新区和自贸区优惠政策的叠加,可为旅欧留学人员创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
一是人才政策支持。横琴新区为经中央批准的“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作为人才特区颁布了《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办法》、《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人才开发目录(2013—2015)》等政策,对符合人才开发目录的海内外特殊人才个税按梯度给予重磅奖励,给旅欧留学创业人才提供良好的人才个税政策扶持。
二是安居创业支持。在新形势下横琴新区拟出台横琴自贸试验片区产业培育扶持办法,办法中对于鼓励企业在横琴创业从办公用房租金补贴、为创业创新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等方面提供安居创业支持。
三是创业发展支持。国务院赋予了横琴新区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留学创业企业符合所得税优惠目录的可按照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横琴新区设立了政府引导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可以获得政府引导基金投资支持;对成长良好的创业企业提供贷款贴息扶持等。